11月16日上午,公司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营商环境法治化研讨会。来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二十余家政府机构、研究部门、高校、律所、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人士以及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部分师生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副经理陈敦主持开幕式。
北京市法学会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会长李仁玉教授致开幕辞。他代表北京市法学会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李仁玉教授阐释了本次研讨会的意义,指出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创建工作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建成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乡村振兴计划的重要支撑。他还对营商环境法治化的意义、评价指标以及我国参与营商环境评价的实践与未来的努力方向发表了独到的见解,并预祝本次会议取得丰硕的成果。
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副经理(主持工作)俞亮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介绍了永利官网法学专业的建立、发展、特色以及学院取得的成绩,并展望了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的未来发展,希望与会专家能就本次会议的讨论内容发表真知灼见,对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给予支持和关注。
会议第一单元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瑞主持。本单元议题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示范窗口创建与评审。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法制处处长陈少琼结合规划与国土综合行政执法的经验,建议应从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处理好与地方政府等相关机构的关系,梳理作为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北京师范大学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红介绍了依法治国办公室开展法治政府评估的经验,提出应当注意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因为涉及农业与农村而具有的特殊性,并对如何设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与示范窗口评估指标提出了建议;北京科技大学文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副经理、副教授王雯霞介绍了参与文化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经验,提出应当重视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系统梳理执法的法律依据,特别是以行政处罚为核心,以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为辅助的行政执法依据;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王玉婷介绍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发展历程,并对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整合问题、渔政执法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之间的关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跨部门执法的关系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巡视员王修达介绍了北京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情况,指出梳理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应当细化、量化行政自由裁量权以及及时修订滞后的法律等,以促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朱金虎对以上专家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会议第二单元由李仁玉教授主持。本单元议题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农村营商环境法治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国瑞提出,营商环境法治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为此要各部门协同联动共同营造公平、透明、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农村营商环境法治化方面,要让农业企业进得去、出的来,在企业经营方面提供公平和效率的制度,尊重农业和农村生产经营的规律,防止简单和暴力执法;北京建筑大学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经理、教授李志国提出,要重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依据的正当性,他以强制秸秆归田和禁止养猪为例展开讨论,对如何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合理性进行讨论,提出可以先补偿后禁止、慎用行政强制手段、尽量用私法手段解决问题,保障执法相对人的正当权利等建议;北京市法学会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秘书长朱崇坤指出,目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农村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通过明确农村集体组织的内涵与外延加以解决,为此,有必要专门制订农村集体组织法,赋予农村集体组织名符其实的法律地位;国家法官学院吕芳教授提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这改善了以往国家仅以资金和政策投入影响农村的方式,增加了行政性投入农村场域的方式,未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必然转化为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的执法活动,从而在农村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增加法治性元素。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旺林对以上专家的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同时提出要有系统思维,理解立法宗旨、坚持执法合理性、接受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保障农民私权有利于农村发展。
会议第三单元由北京建筑大学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经理、教授李志国主持。本单元议题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美丽乡村建设。北京凯德现代农业科技研究院经理李继凯指出,乡村振兴是全局性的国家战略,乡村振兴的新思路应当以生态振兴为突破口,以产业振兴为重要支撑,以体系化建设为保障,以阶段性推进为抓手,以乡村整体振兴为目标,通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的实现;中国政法大学3044AM永利集团官方首页副教授蔡乐渭指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不仅仅是农业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各部门协同联动,因此,要处理好相关方面的关系,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对于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协调,避免简单执法;北京老龄法律研究会会长、北京厚大合川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陈洪忠提出,要在老龄社会背景下讨论美丽乡村建设问题,为此,要加强农村综合执法中各种手段的结合,尤其要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结合,实现执法方式的有效联动;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永廷提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应根据不同的执法对象,采用不同的执法方式,对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的执法,执法方式应有创新,可增加一些柔性方式,如指导、约谈等,以满足当前执法工作的需要,尤其应强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和使用,便民的同时也提高执法效率;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讲师朱智毅指出,相较于其他综合行政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仅涉及执法权的内部整合,其优点在于执法权的内部划转成本较低,不会产生城市综合执法中的问题。但也需要进一步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职权划转的依据、执法队伍的整合以及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等问题。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高建州对以上专家的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对综合行政执法如何形成统一认识、完善执法程序、树立执法权威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最后,陈敦副经理做了会议总结。他认为,本次会议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应当梳理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示范创建及评审工作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美丽乡村建设要考虑农村与农民的实际情况等,也提出了许多值得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与其他综合行政执法的共同之处与区别所在,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目标、主体、对象等问题,以及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如何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乡村振兴进而建设美丽乡村的问题等。他表示,这些共识与问题为下次研讨提供了基础与契机,期待再次与各位专家相聚。
本次研讨会由公司、北京市法学会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院团体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会议围绕国家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重要战略展开研讨,议程紧凑、内容丰富、观点纷呈,为公司师生探讨国家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凝练学术成果、提升实践能力搭建了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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